Uber 向政府通報我被解雇的原因是煩擾同事
我分享了在 Uber 擔任軟體工程師時,因遵循人資口頭指示卻反遭解雇的經歷,這說明了人資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公司而非員工,甚至在申請失業救濟時,公司還向政府聲稱我被開除是因為煩擾同事。
背景
這篇文章源自一位前 Uber 軟體工程師的自述,詳述了他因舉報同事言語不尊重,反而被公司人力資源部門(HR)判定違反性騷擾政策並最終遭到解雇的過程。作者指出,他僅是遵循 HR 的口頭建議,要求同事僅維持公事溝通,卻因此被公司以「干擾同事」為由開除,甚至在申請失業救濟金時遭到阻撓。
社群觀點
Hacker News 的討論呈現出高度的兩極化。一部分評論者對作者的遭遇深表同情,認為這再次印證了「HR 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公司而非員工」的職場殘酷現實。有觀點指出,作者犯下的最大錯誤是主動向 HR 投訴同事,因為在許多企業文化中,HR 傾向於將最初的投訴者視為問題的根源,而非解決問題的對象。特別是在 Uber 這種強調極高工作強度與特定企業文化的環境下,員工往往處於弱勢。
然而,另一派聲音則對這篇單方面敘述的真實性持保留態度。許多資深工程師與管理職留言表示,文章內容過於模糊,缺乏關鍵的對話截圖或具體證據。有評論者分析,HR 通常不會在沒有實質證據的情況下輕易啟動性騷擾調查,作者可能隱瞞了某些對自己不利的溝通細節。此外,作者提到無法找到律師協助,這在法律界被視為一個警訊,因為如果案件勝算極高,通常不難找到願意接案的法律顧問。這引發了社群對於「投射心理」的討論,即當事人可能在無意中扭曲了事實,以符合自己受害者的敘事。
關於 HR 的角色,討論中也出現了有趣的延伸。有人認為 HR 有時甚至會演變成公司內部的「癌細胞」,其運作邏輯逐漸脫離業務目標,轉而追求自身的行政權力。但也有反對意見認為,HR 保護公司的手段通常是確保公司不違法,因此在合法的騷擾申訴中,HR 其實會站在受害者這一邊以規避法律風險。如果 HR 選擇解雇申訴者,往往是因為調查結果顯示申訴者本身才是潛在的法律責任來源。
最後,社群也針對「口頭指令」的陷阱進行了反思。許多人建議,無論 HR 給予何種口頭建議,員工都應要求書面紀錄,或在談話後自行發送電子郵件總結對話內容以留存證據。在缺乏書面保護的情況下,員工遵循口頭指示極易成為公司清理門戶時的犧牲品。
延伸閱讀
在討論串中,有網友提供了該文章的存檔連結(archive.ph/DbTn2)以避開付費牆。此外,討論也提及了 Uber 執行長 Dara Khosrowshahi 近期關於員工應在週末工作的相關報導,以及 Uber 領導團隊中負責多樣性與包容性(DEI)的相關背景資訊,作為理解該公司文化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