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最高法院對爭議性地理圍欄搜索令的使用似乎意見分歧
美國最高法院正預計就警察是否被允許透過對科技巨頭資料庫進行網羅式搜索來識別犯罪嫌疑人做出裁決。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聽取了一宗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案件辯論,該案可能會重新定義全美民眾的數位隱私權。
這起名為「查特里訴美國案」(Chatrie v. United States)的案件,核心在於政府對所謂「地理圍欄」(geofence)搜索令的爭議性使用。執法部門和聯邦探員利用這類搜索令,強迫 Google 等科技公司交出其數十億用戶中,有哪些人在特定時間出現在特定地點的資訊。
透過對科技公司儲存的用戶位置數據撒下大網,調查人員可以反向推導出誰曾出現在犯罪現場,這實際上讓警方能夠識別犯罪嫌疑人,其過程猶如在數位大海中撈針。
然而,公民自由倡導者長期以來一直認為,地理圍欄搜索令本質上過於寬泛且違憲,因為它們會回傳那些僅僅是在附近、但與涉嫌事件毫無關聯的人員資訊。在近年來的多起案例中,地理圍欄搜索令曾使路過的無辜民眾受到牽連(其個人資訊仍被要求提供)、因申請錯誤而收集了遠超出預期範圍的數據,甚至被用來識別參加抗議或其他合法集會的個人。
在過去十年中,地理圍欄搜索令在執法圈的使用率激增。《紐約時報》的一項調查發現,聯邦探員於 2016 年首次使用此做法。自 2018 年以來,全美各地的聯邦機構和警察局每年都會提交數千份地理圍欄搜索令,這在 Google 等科技公司收到的法律要求中佔了很大比例。這些公司儲存了從用戶搜尋、地圖和 Android 設備中收集的大量位置數據庫。
查特里案是美國最高法院本年代審理的第一宗重大《第四修正案》案件。該裁決可能決定地理圍欄搜索令是否合法。此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美國民眾對於科技巨頭收集的資訊(如位置數據)是否擁有「合理的隱私期待」。
目前尚不清楚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將如何投票——預計將於今年晚些時候做出裁決——也不清楚法院是否會直接下令停止這種爭議性做法。但週一在法庭上聽取的辯論,為大法官們可能如何裁決提供了一些線索。
「先搜索,後建立懷疑」
此案的焦點人物是奧凱洛·查特里(Okello Chatrie),他是一名因 2019 年銀行搶劫案被定罪的維吉尼亞州男子。當時,警方在銀行的監視器畫面中看到一名嫌疑人正在使用手機通話。調查人員隨後向 Google 送達了「地理圍欄」搜索令,要求該公司提供在搶劫發生前後一小時內、位於銀行小半徑範圍內的所有手機資訊。
在實務操作中,執法人員可以在地圖上的犯罪現場或另一個重要地點周圍畫出一個形狀,並要求從 Google 的數據庫中篩選大量位置數據,以精確定位在特定時間點出現在那裡的任何人。
針對該地理圍欄搜索令,Google 提供了屬於在搶劫發生時位於該區域的帳戶持有者的海量匿名位置數據。隨後,調查人員要求提供更多關於某些在案發前幾小時就出現在銀行附近的帳戶資訊。
警方隨後收到了三名帳戶持有者的姓名及相關資訊——其中一人被確認為查特里。
查特里最終認罪並被判處 11 年以上監禁。但隨著案件在法院審理,他的法律團隊辯稱,透過地理圍欄搜索令獲得的證據(據稱將他與犯罪現場聯繫起來)不應被使用。
查特里案的一個關鍵點援引了隱私倡導者常用來證明地理圍欄搜索令違憲的論點。
他們辯稱,地理圍欄搜索令「允許政府先進行搜索,隨後才建立懷疑」,並補充說這違反了《第四修正案》長期以來的原則,即建立護欄以防止不合理的搜索和扣押,包括對個人數據的搜索。
正如關注最高法院的網站 SCOTUSblog 所指出的,其中一個下級法院同意該地理圍欄搜索令最初並未建立將查特里與銀行搶劫案聯繫起來的必要「相當理由」(probable cause),因此無法證明該搜索令的合法性。
該論點認為,該搜索令過於籠統,因為它沒有描述包含調查人員所追求數據的特定帳戶。
但法院最終仍允許在針對查特里的案件中使用該證據,因為法院判定執法部門在獲取搜索令時是出於「善意」。
根據公民自由律師詹妮弗·斯蒂薩·格拉尼克(Jennifer Stisa Granick)的一篇部落格文章,由安全研究人員和技術專家聯盟提交的一份法庭之友陳述(amicus brief),為法院提供了引導其最終裁決的「最有趣且最重要」的論點。該陳述認為,查特里案中的地理圍欄搜索令是違憲的,因為它命令 Google 主動翻找數億用戶個人帳戶中儲存的數據,以獲取警方正在尋找的資訊,這種做法與《第四修正案》不相容。
然而,政府方面主要辯稱,查特里「主動選擇允許 Google 收集、儲存和使用」他的位置數據,且該搜索令「僅是指示 Google 定位並移交必要的資訊」。美國副檢察長 D. 約翰·索爾(D. John Sauer)在週一聽證會前代表政府辯論時表示,查特里的「論點似乎暗示任何形式的地理圍欄搜索令都無法執行」。
在上訴法院出現分歧後,查特里的律師請求美國最高法院受理此案,以決定地理圍欄搜索令是否符合憲法。
聽取辯論後,大法官們意見似乎不一
雖然此案不太可能影響查特里的刑期,但最高法院的裁決可能對美國人的隱私產生更廣泛的影響。
在週一於華盛頓舉行的查特里律師與美國政府之間的直播口頭辯論後,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在是否徹底禁止使用地理圍欄搜索令的問題上似乎存在很大分歧,儘管大法官們可能會找到一種方法來縮小搜索令的使用方式。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教授奧林·克爾(Orin Kerr)是《第四修正案》法律專家,他在社交媒體上的一篇長文中表示,法院「很可能會拒絕」查特里關於搜索令合法性的論點,並可能允許執法部門繼續使用地理圍欄搜索令,只要其範圍受到限制。
在 Techdirt 撰稿的律師凱西·蓋利斯(Cathy Gellis)在一篇文章中表示,法院看起來「喜歡地理圍欄搜索令,但可能對完全廢除它們感到猶豫」。蓋利斯的分析預期法院的最終裁決將採取「小步走,而非大規則」。
儘管此案主要集中在對 Google 位置數據庫的搜索,但其影響遠超 Google,涉及任何收集和儲存位置數據的公司。Google 最終已將用戶的位置數據儲存在其設備上,而非儲存在執法部門可以索取的伺服器上。據《紐約時報》報導,該公司因此於去年停止回應地理圍欄搜索令的要求。
但對於其他將客戶位置數據儲存在伺服器上、且執法部門觸手可及的科技公司來說,情況並非如此。微軟(Microsoft)、雅虎(Yahoo)、Uber、Snap 等公司過去都曾收到過地理圍欄搜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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