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會匯總 #9:信號與篩選
這篇文章探討了現代約會如何受阻於「噁心感」、隨意定義的危險訊號以及大眾化的擇偶要求,並指出過度解讀微小信號與追求完美的通用標準會導致不必要的挑剔。
最終,這一切都歸結為一個問題。你準備好了嗎?為了你自己,也為了他們。
你單身是因為他們對你產生了「噁心感」(The Ick)
「噁心感」(The Ick)是終極的危險信號(red flag),它完全合乎邏輯,且與概似比(likelihood ratios)有關。
Koenfucius:「『噁心感』是一個口語詞彙,指由浪漫伴侶特定——通常是微不足道——的行為所引發的厭惡感,往往導致關係破裂。新研究探討了為什麼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容易產生這種感覺。」
Robin Hanson:「女性經歷『噁心感』的頻率更高,75% 的女性曾有過這種感覺,而男性則為 57%……那些更容易感到厭惡的人……以及自大狂式的自戀與更強烈的噁心反應有關,將伴侶置於異常高標準的人也是如此。」
Paul Graham:大約 30% 的《宋飛正傳》(Seinfeld)劇集都在討論這個。
一個人會產生「噁心感」,是因為一個微小的行為證明了一個人的普遍本性。正確類型的人永遠不會做 [X],理想情況下永遠不想做 [X],至少也會學會不做 [X]。通常這是因為他們應該知道這預示著特質 [Y]。事實上,如果他們應該意識到 [X] 預示著 [Y],那麼他們沒能避免做 [X],不僅預示著缺乏 [Y],還預示著甚至沒有欲望或能力去偽裝或發出 [Y] 的信號,尤其是在浪漫情境中。他們不尊重 [Y]。因此,這是極其強力的證據。因此,產生了「噁心感」。
當事人並非有意識地思考這些,但這正是重點所在。
這並不意味著「噁心感」總是有效的。恰恰相反,誤判時有發生。
查看這份「噁心感」清單很有趣。其中涉及非常明確的類別——地位標誌、愚蠢以及「你媽」是三大巨頭。總的來說,它是某種「看起來很糟」的事情,以及男人應該知道它看起來很糟、因此不該去做的事實。
「噁心感」在多大程度上是雙贏的?大多數時候,我認為它是雙贏的,因為他們如此在意這件小事,加上你完全不在意,意味著這段關係永遠不會成功。但偶爾會出現分類錯誤,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後果非常嚴重。即使在這裡產生「噁心感」的特定對象是優秀的,但如果你繼續做那件事,整體的反應仍然是負面的,這幾乎肯定是一個錯誤。所以總的來說,如果已知某件事會引發「噁心感」,那麼努力不做這件事是值得的。
你仍然單身是因為你在捏造危險信號
這可能是目前最奇怪的觀點。他買了房子難道是件壞事嗎?
Cold:男人單身時買房很令人反感。準備得太過頭了。顯然,妻子應該參與選擇居住地。他是不是只想找個女人來填補他創造的幻想中的空缺?即使單身漢有錢,他也應該住公寓。
Midwest Antiquarian:如果你擁有一套公寓呢?
cold:你做得很好,國王。
Generous Farm:我在利率最誘人的時候買了。2.9%。現在是 7.5%。抱歉不能等。
Cold:愛比 4.6% 的利率差更重要。
Robin Hanson:也許很多人對男人做的每一件小事都太急於評判了?
任何神智清醒的人都會將「我擁有一棟房子」視為高度積極的信號。「準備得太過頭」?
如果情況是「我擁有這棟房子且拒絕搬家」,那我能看出問題,你應該考慮是否想住在那棟房子裡。但房子是可以賣掉的。
這就是智者所說的「有利選擇」(favorable selection)。如果他們因為這個原因拒絕你,你大概是躲過了一劫。如果有人認為你應該支付 7.5% 的利息而不是 2.9%,只為了避免發出你「準備得太過頭」的信號?快跑。或者,更確切地說,你不需要跑,你只需要待在原地。這就是重點。
我希望並假設沒有太多人將「擁有一棟房子」(但不是公寓,那樣就代表你做得很好,國王?)特別視為一個危險信號。
注意在下一節中,Claire 的要求之一是男人要「有一棟小房子」,所以這是一個直接的矛盾。我想知道大房子對她來說是否可以?
更重要的一點是,沒錯,現在有一種基於單一數據點進行判斷,並尋找方法將該數據點視為危險信號的大趨勢。停止這種行為,或者至少在你獲得大量其他資訊後再停止。
你仍然單身是因為你要求同樣平庸的事物
如果你在尋找每個人都在尋找的東西,那競爭會非常激烈。
Claire:正在找這樣的男人,他在哪裡?
Mason:並不是說想要這些東西不好,
甚至不是說這些要求太多,
只是這裡沒有深度,沒有價值觀,沒有任何可以錨定連結的東西,你甚至無法根據這個大綱在漫畫書中寫出一個引人注目的配角。
問題不在於他在哪裡,而在於如果你找到了他,你會和他做什麼。
Danneskjold(給出了正確答案):與一個普通人幸福地結婚了。
Cynical Mike(可能也是正確的):在你找到他之前,我會先找到的所有東西:
威利(Waldo)、卡門·聖地牙哥(Carmen Santiago)、吉米·霍法(Jimmy Hoffa)、愛潑斯坦的自殺影片、彩虹盡頭的金罐、一條龍、外星人、諾亞方舟、霍格華茲和一匹飛馬。
好消息是,這不是 15 件事,更像是 5 件事。有很多重複。
正如 Mason 所說,清單上的任何內容都沒有錯,但也沒有任何內容能區分你特別想要什麼,而且它完全集中在那些顯而易見、普遍受歡迎的特徵上,這些特徵使某人處於高需求狀態。有用的清單應該包含那些你比「市場」更看重的東西,並且重要的是,捨棄一些你沒那麼看重的東西。
你單身是因為每個人都太挑剔了
當情況變得怪異時,小心不要在不經意間變得過於專業。
問題在於「選擇」是件壞事。非常糟糕。
Misha:我想這些天我看到約會中最大的問題是,人們變得越來越怪異,也越來越挑剔。
這不僅適用於約會本身,也適用於社交的所有方面,而社交當然是浪漫關係的上游。
我認為我們的大腦(有時是害人地)擅長讓我們對看似可能的事情感到滿足。
現代世界向我們展示了更廣泛的可能性。
什麼是可能的以及什麼是預期的,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地文化和你對世界的認知,而其中一個正處於劇烈變動中,另一個則極大地增長了。
想像一下你迷上了徒步旅行。這是一個相當普遍的愛好,你想要一個能陪你一起去的伴侶。喔不,你可能剛剛削減了很大比例的潛在伴侶。
任何你想要或想避免的特定事物?大多數情況下你都能解決。但結合足夠多不同的這類事物,你很快就會陷入困境。搜尋演算法並沒有那麼強大。
因此,「秘書問題」(The Secretary Problem)表明,如果你正在追求最大化,你應該在進行大量校準之前對接受匹配保持極度吝嗇,然後在那之後慢慢花時間。
但在約會案例中,有兩個巨大的差異對此不利。你的嘗試次數是不確定的,每次嘗試在多方面都是昂貴的,你從中抽取的池子在一段時間後會開始變差,你之前的每一次抽取都可能對最終結果施加某種形式的懲罰,而且你很容易徹底錯過。一旦你做出了選擇,對比會直接影響你的滿意度。因此,你希望在扣動扳機時動作快得多。
你單身且他們永遠不會告訴你原因
Rolf Degen:被「不告而別」(ghosted)比被公開拒絕造成更持久的羞辱。
關於個人如何應對「不告而別」(定義為單方面結束關係而不提供解釋並無視溝通嘗試)的研究,主要依賴於回顧性和想像性的方法。本研究引入了一種新型的多日每日日記實驗範式,以檢查與拒絕相比,不告而別的心理後果。
到目前為止,這應該是常識:不解釋,尤其是直接玩消失,是在以犧牲被消失者的利益為代價來讓自己的生活更輕鬆。
這無論如何都可能是正確的做法,因為有時它對你的幫助大於對他們的傷害。不玩消失也有其自身的缺點,首先是他們會要求一個理由,或者如果你分享了理由,他們會對此爭論不休,提議改變,或者變得非常憤怒,或者利用這個理由來對付你(或者在非約會情境中直接起訴)。你說得越少,就越安全、越好,如果你改變主意,你的選擇權可能還是開放的。
儘管如此,在默認情況下,你應該「盡量減少不告而別」(ghostminning)。
如果你知道自己不想繼續和某人交談,請直說。默認情況下,將不告而別視為執行者的污點。這適用於所有形式的不告而別,不僅僅是在約會中。此外,如果他們決定對你玩消失,在某些方面,這也是對你無法可靠地發出「他們不必這麼做」信號的能力的一種否定。
你單身是因為你不告訴他們問題所在
Cate Hall:不誇張地說,這就是為什麼每個人都單身
「噢,一個有前途的對象有一件你不喜歡的小事?絕對要跟他分手,而不是提拔它」
不,你沒有「權利」強迫他改變。但或許只是把資訊給他,讓他自己決定?
Cate 是正確的,這是一個荒謬糟糕的建議。他在三次約會中有兩次感覺很好,關於他的其他一切都很棒。顯然,你要告訴他這款古龍水和審美對你不起作用。這從什麼時候開始變成了「微觀管理」任何事情的「權利」了?在任何可能的世界中,如果你甩了他而不是告訴他,或者默默忍受且永遠不告訴他,這傢伙的處境會更好嗎?
我確實認為 Jorbs 是對的,這讀起來像是一個「紙面上很好」的描述,而她可能在尋找藉口。但那很蠢,如果你不想和他約會,那就別約。
Jorbs:這讀起來像是一個人遇到了一個她覺得自己「應該」想約會的人,但實際上並不是很喜歡他,並且正在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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